当前位置:首页-新闻中心-正文
摘自《摩托车技术》杂志
 

CQC将进行摩托车新版实施规则宣贯

5月8日,中国质量认证培训中心发布通知称,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(简称CNCA)已于2008年3月10日发布了新版《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(摩托车产品)》(CNCA-02C-024:2008)和《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(摩托车发动机产品)》(CNCA-02C-025:2008)。规则相对于原规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为了使企业更好地掌握实施规则的内容,便于企业更好地满足认证要求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简称CQC)将配合CNCA做好新版实施规则的宣贯工作。CQC拟定于6月11日—7月4日在广州等4个地区分别举办4期新版实施规则宣贯暨摩托车企业认证工程师培训班。此次培训活动的对象为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企业认证相关人员(含企业质量负责人、认证联络人员及内审员等),CQC将统一为培训合格者颁发“CQC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认证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”。